关于推选绍兴市第五届“社科新人”的通知

发布者:耿璐发布时间:2019-11-06浏览次数:68

关于推选绍兴市第五届社科新人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绍兴市“十三五”社科事业发展规划和“社科新人”培养方案,进一步推动优秀青年才俊脱颖而出,现就绍兴市第四届“社科新人”的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推选对象为1979年10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活跃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青年才俊。

二、推选条件“社科新人”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道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在职、在岗青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论文一等奖(第一获奖人);

2.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蔡元培社科奖(第一获奖人);

3.近年来已出版学术专著;

4.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

5. 主持并完成过厅市级(含市级)以上2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 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厅市级(含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纳(第一作者)。

三、推选程序绍兴市第五届“社科新人”的推选,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为进一步拓宽选拔和培养的视野,吸纳更多的优秀社科青年人才,本次推荐将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份,部门汇总后于11月1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2.科研处审核无误后,报送市社科联。由市社联科研处(规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经审查核实符合推荐程序和基本资格的推荐人选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组织专家对申报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培育对象名单,市社联对名单审核、公示后选取绍兴市第五届“社科新人”30人。

四、支持措施绍兴市“社科新人”培育期为三年,培育期间入选人员将:

1.列入市社联组织的人才培养计划;

2.优先立项市哲社规划重点课题;

3.列入市社科院及相关智库成员候选人;

4.参加市社联组织的各类培训、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五、考核管理

1.在所研究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如学术著作按2篇论文折算,合著的须是第一、二作者);

2.完成一份相关研究领域高质量的《社科要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

3.主持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课题;

4.提交每年度个人科研工作计划、总结;

5.完成市社科联委托的临时性任务(如临时课题约稿征集)。

6.培育期满后,填写《绍兴市“社科新人”培育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科研处审核后报送市社联科研处,市社联考核后,对合格者颁发证书。

  

(联系人:徐梦迪,联系电话:89114084)

  

附件:绍兴市第五届“社科新人”推荐(自荐)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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